中新網11月6日電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袁曙宏今天表示,領導幹部要提高法治思維水平,必須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不能整天喊法治、講法治,對別人講法治,對自己搞人治,甚至在一個地方、一個部門搞專制。
 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6日上午舉行新聞發佈會,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袁曙宏介紹關於深入推進依法行政,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有關情況。
  袁曙宏指出,十八大之後,法治思維成了一個熱詞,現在“法治思維”用在各個方面。什麼是法治思維?袁曙宏表示,它的核心要義就是領導幹部想問題、做決策、辦事情,都必須以法律為根本準繩,必須把法治方式作為維護人民權益、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一種思維方式。
  關於領導幹部如何提高法治思維水平,袁曙宏表示,有五個要點是很重要的:
  一是領導幹部要學法、尊法,不學法、不尊重法律就沒有法治思維,領導幹部不信法,你怎麼叫老百姓信法?信法不信法一看就知道了,是真信還是假信。法律條文就是一張紙,放到火上就燒了,放到水裡就化了。法為什麼能夠有尊嚴、有權威,甚至有最高的尊嚴和權威,就是我們全體的國家機關、全體的領導幹部、全體的人民群眾都要維護法律的尊嚴,維護法律的權威,這樣法律才有權威,才有尊嚴。
  二是要堅持職權法定。各級政府到底有沒有權力做這件事?職權是法定的,法無授權不可為,法定職責必須為。
  三是堅持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。你這個權是用在為老百姓服務的,不是耍威風、耍特權,不是為了封妻蔭子、一人得道雞犬升天。
  四是必須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不能整天喊法治、講法治,對別人講法治,對自己搞人治,甚至在一個地方、一個部門搞專制,那就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
  五是堅持自覺接受監督和承擔法律責任。權力是雙刃劍,你不能老虎屁股摸不得,掌握了權力,別人監督你就不高興,違法了也不承擔法律責任,那是不行的。  (原標題:法制辦副主任:幹部不能對別人講法治 對自己搞人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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